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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是桂林市委、桂林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桂林市教育发展大会上倡导设立,2017年11月经桂林市民政局批准登记,由桂林市教育局主管的社会公益性慈善组织。2021年7月,基金会统一归广西民政厅审批管理。2020年中国社会组织评估5A等级。加强党组织建设,于2020年成立了党支部,确保基金会的政治方向。
一、桂林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道德风尚,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捐资助教,通过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奖励优秀教师和帮扶困难教师、资助学校建设,推动桂林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二、基金会的资金募集
桂林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公募基金会。接受桂林市内外热心关注支持桂林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贤达人士、社会团体、爱心企业及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以多种渠道筹措募集教育发展基金。个人、法人捐赠,行善积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依法享受国家税收优惠。
三、基金会的资金使用
本基金会的资金全部用于桂林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及教学质量的提升,主要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奖励优秀教师、帮扶困难教师、资助学校建设与发展项目、表彰奖励为学校建设与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等公益活动。捐赠方如有指定使用范围或对象的,则按捐赠方的捐赠意愿使用。
四、规范管理、接受监督
本基金会严格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规范活动行为,确保安全、规范运营。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同时,依法接受广西民政厅、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教育局的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捐助单位以及捐赠个人的监督,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公益、慈善本色。
五、鼓励踊跃捐赠,助力桂林教育发展
本基金会大力倡导社会道德风尚,鼓励动员个人、法人等社会力量踊跃捐资助学、捐资助教。凡是捐赠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本基金会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
2018年-2020年共接受捐赠达810万元。用于资助贫困教师、学生及学校建设的经费达到650万元以上。助力了桂林教育的发展。
六、捐赠接受程序
个人、法人等社会力量有自愿捐资助学、捐资助教意愿的,基金会可以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约定捐赠方式、捐赠数额以及捐赠用途和使用方式。捐赠方在双方正式签署捐赠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捐赠资金转账到桂林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指定的银行账户。基金会自收到捐赠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向捐赠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受凭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开具公益捐赠证明,以便捐赠方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七、桂林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机构
2017年9月,桂林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共设有理事5名:贺美德、扈伟玲、黎小平、黎有、刘颖。设有监事3名:陈性良、蒋海啸、郭树峰。
贺美德任理事长、扈伟玲任秘书长,陈性良任监事长。
2019年9月,桂林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共设有理事5名:扈伟玲、卢爱兴、黎小平、黎有、罗捷。设有监事3名:陈性良、蒋海啸、郭树峰。
扈伟玲任理事长、卢爱兴任秘书长,陈性良任监事长。
八、桂林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公账户
户名:桂林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1)桂林银行营业部
账号:660012088267200010
2)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山水支行
账号:369912010100511917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2号桂林市教育局大楼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50300MJN330510Q
联系电话:0773-556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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