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1 10:10
来源:桂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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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盖章一次性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盖章
项目性质:便民服务
设立依据: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申请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以上材料一式3份。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盖章、送达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马上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查、盖章、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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