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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调解一次性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学生伤害事故调解 项目性质:其他行政权力 设立依据: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八条 申请材料: 1.调解申请书(原件·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事故发生经过情况说明(书面保证材料准确、真实)(原件·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3.相关的医院病历、治疗费单据及医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医院出具或盖章)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送达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限时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查、审批、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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