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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诉处理一次性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学生申诉处理 项目性质:其他行政权力 设立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2006年第23号)第七条(一) 申请材料: 1.申诉书(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学校处分决定(复印件·原件备查·学校章盖); 3.学生向学校提交的书面申诉材料(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4.学校复查决定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学校章盖)。 以上所交材料为一式1份。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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