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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使用许可一次性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校车使用许可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国务院令第617号)第十五条。 申报材料:
1.校车使用申请报告(原件·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原件·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3.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校车运行方案(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原件·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5.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原件·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6.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为一式6份。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征求意见(送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申请批复(市公安、交通回复意见)、市政府批准决定(市政府批复)、快递送达、领取校车标牌许可(申请人至公安部门领取校车标牌)
法定时限:1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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