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终止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2019-03-01 13:18
来源:桂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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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终止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终止审批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国家主席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主席令第39号第二次修改)第二十八条、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国家主席令第80号公布,2016年国家主席令第55号第二次修改)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申报材料:
1.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申请书(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申请表(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3.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决策机构讨论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或决议(原件·参会人员签字按手印,学校盖章);
4.财务清算报告(原件·第三方机构签字或盖章);
5.在校学生安置情况报告(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6.对学校的财产进行了清偿和处置的情况报告(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材料除有标注数量以外,其余为一式2份。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法定时限:3个月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马上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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