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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终止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2019-03-01 13:18     来源:桂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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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终止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终止审批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国家主席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主席令第39号第二次修改)第二十八条、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国家主席令第80号公布,2016年国家主席令第55号第二次修改)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申报材料

  1.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申请书(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申请表(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3.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决策机构讨论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或决议(原件·参会人员签字按手印,学校盖章);

 4.财务清算报告(原件·第三方机构签字或盖章);

 5.在校学生安置情况报告(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6.对学校的财产进行了清偿和处置的情况报告(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材料除有标注数量以外,其余为一式2份。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法定时限:3个月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马上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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