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办事指南

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变更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2019-03-01 13:33     来源:桂林市教育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变更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变更审批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国家主席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主席令第39号第二次修改)第二十八条、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国家主席令第80号公布,2016年国家主席令第55号第二次修改)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申报材料

   一、变更举办者审批

1.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申请书(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申请表(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3.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决策机构讨论关于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或决议(原件·参会人员签字,学校盖章);

4.⑴原学校章程 ⑵变更后的学校章程及⑶章程变更登记表(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5.事项变更后符合规定的材料(财务清算报告)(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法定时限:3个月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马上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二、变更名称审批

1.学校变更名称的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2.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原件·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全体人员签名按手印,学校加盖公章);

3.修改后的学校章程(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法定时限:3个月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马上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三、变更办学内容审批

  

1.学校变更办学内容的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2.所开课程教师名单及教师资格证和学历或职称证(原件· 复印件·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全体人员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2份。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法定时限:3个月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马上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查、审批、发文、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四、变更层次、类别审批

  

1.学校变更层次、类别的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2.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原件·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全体人员签名按手印,学校加盖公章);

3.修改后的学校章程(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4.⑴所变更的层次、类别的教学计划、⑵教学设施(新建楼房提供①土地证、②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抗震检测、⑤防雷安装、⑥消防设置竣工验收、⑦用电安全)、⑶师资情况的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2份。

   :以上时限不含项目评审、部门会签时间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快递送达

法定时限:3个月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快递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五、变更场地审批

  

1.学校变更场地的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2.⑴新建校舍(验收的合格证);⑵租赁(①租赁协议书,②建筑质检部门证明)(原件·复印件·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全体人员签名按手印,学校加盖公章);

3.⑴抗震、⑵防雷、⑶消防(设置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4.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原件·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全体人员签名按手印,学校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学校章程(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学校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2份。

  :以上时限不含项目评审、部门会签时间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快递送达

法定时限:3个月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窗口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快递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8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