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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国家主席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主席令第39号第二次修改)第二十八条、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国家主席令第80号公布,2016年国家主席令第55号第二次修改)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申报材料: 一、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筹设期满)
1.筹设批准书(原件·核发机关盖章); 2.筹设情况报告(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3.桂林市民办学校设立登记申请表(筹转正)(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4.⑴学校章程,⑵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原件·各成员亲笔签字、举办者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资产验资报告(原件·第三方机构签字或盖章); 6.学校办学场所、设施设备符合设置标准的证明文件(⑴土地证、⑵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⑷抗震检测、⑸防雷安装、⑹ 消防设置竣工验收、 ⑺ 用电安全、⑻环评报告、⑼地质灾害评估报告、⑽当地政府意见、⑾当地教育局意见)(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7.⑴行政、⑵教学、⑶学籍、⑷ 财会、⑸安全、⑹ 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 ⑺教学计划、⑻教学大纲(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材料一式2份。 注:以上时限不含项目评审、部门会签时间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快递送达 法定时限:3个月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限时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快递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二、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直接设立)
1.申办报告(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桂林市民办学校设立登记申请表(直接设立)(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3.⑴学校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并载明产权(原件·第三方机构签字或盖章); 4.学校办学场所、设施设备符合设置标准的证明文件(⑴土地证、⑵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⑷抗震检测、⑸防雷安装、⑹ 消防设置竣工验收、 ⑺ 用电安全、⑻环评报告、⑼地质灾害评估报告、⑽当地政府意见、⑾当地教育局意见)(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5.⑴学校章程,⑵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原件·各成员亲笔签字、举办者签字按手印或盖章); 6.⑴行政、⑵教学、⑶学籍、⑷ 财会、⑸安全、⑹ 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 ⑺教学计划、⑻教学大纲(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材料除序号9为原件一式1份外,其余为一式2份。 注:以上时限不含项目评审、部门会签时间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快递送达 法定时限:3个月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限时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快递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三、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审批
1.申请书(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捐赠者基本情况(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3.⑴捐赠协议书、⑵捐赠公证文书,⑶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⑷管理办法及⑸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4.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决策机构讨论关于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会议纪要或决议(原件·参会人员签字,学校盖章); 5.学校章程(原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材料一式2份。 注:以上时限不含项目评审、部门会签时间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快递送达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限时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快递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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