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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筹设同意一次性告知单

2019-03-01 14:10     来源:桂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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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筹设同意一次性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筹设审批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国家主席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主席令第39号第二次修改)第二十八条、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国家主席令第80号公布,2016年国家主席令第55号第二次修改)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申报材料

  

1.筹设申请书(原件·以自然人作为举办者的,由本人签名;以公司名义作为举办者的,则加盖公司公章);

2.桂林市民办学校筹设审批表(原件·举办者签字或盖章);

3.⑴学校筹设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第三方机构签字或盖章·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有效证明文件);

4.⑴拟办学校的用地计划、地址及⑵提供办学用地的协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快递送达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限时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查、快递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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