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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筹设同意一次性告知单
窗口单位:桂林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筹设审批 项目性质:行政许可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国家主席令第45号公布,2015年国家主席令第39号第二次修改)第二十八条、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国家主席令第80号公布,2016年国家主席令第55号第二次修改)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申报材料:
1.筹设申请书(原件·以自然人作为举办者的,由本人签名;以公司名义作为举办者的,则加盖公司公章); 2.桂林市民办学校筹设审批表(原件·举办者签字或盖章); 3.⑴学校筹设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⑵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第三方机构签字或盖章·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有效证明文件); 4.⑴拟办学校的用地计划、地址及⑵提供办学用地的协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发文、快递送达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限时办结) 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窗口权限:受理、审查、快递送达 窗口电话:0773-5809253、3680295 投诉电话:0773-5813251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C区30、3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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