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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畅通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公众投诉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决定面向社会统一公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监督举报平台,以及自治区、各市、县(市、区)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监督举报热线和邮箱,并按程序受理、核查和处理违规办学行为线索。线索收集和核查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严格保护线索举报人的隐私信息。
为使重要举报线索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建议逐级举报反映,即先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可向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仍未有效解决的再向自治区教育厅反映,自治区教育厅收到线索后将分级分类整理好,定期进行转办督办。投诉举报的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段,非上班时段建议通过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监督举报平台,以及自治区、各市、县(市、区)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监督举报邮箱投诉。
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监督举报平台二维码如下:

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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